發生了什麼事?
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026年10月16日,就一名30多歲、姓李的女子在社群網站上反覆威脅並辱罵女星韓志旼一案,判處罰金600萬韓元。這是一審判決,據韓國聯合新聞報導,李女被認定有罪。
貼文內容是什麼?
法院指出,李女於2024年9月和10月共發布19則貼文,內容包括「我要妨礙韓志旼出演的電影」和「閉嘴」等。部分貼文還標記了韓志旼及其身邊的人。
法院為何這樣判?
主審李睿林法官表示,不能以網路匿名為藉口辱罵他人或散布惡意謠言,此類行為需要被警示。法院也明確指出,散布損害他人名譽或形象的不實資訊,依法也可構成威脅。
法院是否從寬量刑?
法官要求李女反省並不再重蹈覆轍。被害人因擔心再犯,曾要求重罰,但判決也考量了李女表示悔過的態度。
給海外粉絲的說明
韓志旼是韓國知名女演員,作品在亞洲各地都有觀眾。此案讓韓國社會更加關注針對藝人的網路霸凌所造成的傷害。海外粉絲若看到此類貼文,建議檢舉而非轉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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